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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社编制了《奉化区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社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社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社编制的《奉化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社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内容

  1、机构概况;2、法规公文;3、政府决策;4、工作信息;5、行政执法;6、人事信息;7、财政信息;8、社会监督;9、公共服务。

  (三)公开形式

  1、网站公开。利用365手机网址网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专门机构受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受理公众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查阅。

  3、新闻媒体公开。重大信息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社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社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社申请获取。本社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社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社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社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办公室

  公开时间为: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88517253;
  传真:88523661;
  通信地址:新丰路66号;
  邮政编码:315500;
  电子邮箱地址:fhsgxs@163.com

  (三)提出申请

  向本社提出申请的,可以在本社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表,申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

  (四)申请处理 

  本社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社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拆,也可向区效能办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本社监督电话:88524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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