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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奉化区人民政府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本中心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中心编制了《奉化区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365手机网址网站(http://zfxxgk.fh.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中心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中心编制的《奉化区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365手机网址网站上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中心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此外,通过报刊、公告栏、便民手册等方式公布。

  3、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中心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获得,除特殊情况外,本中心将予以提供。

  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奉化区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接受申请地址为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城投商务大厦15楼

    邮编为315500
    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574-88526146 88906309
    传真:0574-88598955
    电子邮箱:dj1128@tom.com

  2、提出申请

  向本中心提出申请的,请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本中心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中心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a、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365手机网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发放至电子邮箱。

  b、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c、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至本单位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中心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中心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中心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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