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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区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公开内容

  本局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本局可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分为以下8类:机构概况、 规范性文件(从2005年3月21日以来的部分文件)、 工作信息 、 发展规划、 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目前共16项) 、 人事信息 、 社会监督、 办事指南(就业、社保、职业资格、综合其他、年检年审和劳动保障等)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2.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方式。

  网上公开地址:www.fh.gov.cn

  指定地点:

  奉化区人力社保局(奉化区河头路151号),联系电话为: 0574-88506010。

  奉化区档案馆和奉化区图书馆。   

  本局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局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

  1.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局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局认为不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2 .受理机构

  本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局办公室

  奉化区档案局查阅中心  

  3.提出申请

  填写《区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网站(www.fh.gov.cn)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确认发送。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人力社保局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的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件编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的提示。

  本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对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要经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依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信息检索、邮递与复制的成本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奉化市河头路15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除双休日外)

  联系电话:0574—88506010

  传真号码:0574—88506028

  邮政编码:315500

  四、监督和申诉

  (一)申请人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向监察机关举报。

  (二)申请人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工作机构申请行政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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